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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防城港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分工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11-02 18:54:01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分工方案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按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厅关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防城港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分工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防城港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分工方案【优秀范文】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分工方案


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按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厅关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32 号)要求,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我市2016PM10浓度年均达到51微克/立方米。要完成2016年目标任务,我市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避免区域限批,遏制PM10浓度上升势头,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统筹城区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合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治粉尘污染,全面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绩效考评目标任务。

二、重点区域

港口区渔氵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中港建筑公司大楼)、大海花园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和防城区档案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区域。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工业粉尘治理。

1.进一步加强对两城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企业,确保企业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对港务集团码头粉尘污染治理。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应切实加大港区粉尘治理资金投入,完善建设并使用所有运营码头、堆场的喷淋(雾)、防尘网、遮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对港区道路清扫及冲洗,正常使用港区东门出口2个自动洗车平台,制定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降尘防尘措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城市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牵头,市环保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防城港分局配合)

3.加强对防城区东北面矿山石场的监管检查,督促所有矿山石场配套建设和正常运行破碎喷淋、落料喷淋、场地洒水等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对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从重从严进行处罚,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防城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二)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强化施工工地污染治理。加强两城区范围内所有的施工工地管理,落实施工场所扬尘防范措施,督促两城区施工单位落实扬尘围挡、轮胎冲洗、场地硬化、洒水喷淋等抑尘降尘措施,禁止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确保工地进出口道路无泥土,风吹不起灰尘。(市住建委牵头,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市综合执法局配合)

(三)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1.加强对港口区渔氵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中港建筑公司办公楼)、大海花园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和防城区档案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路网的道路清扫、洒水和冲洗作业,确保达到“路面净、扬尘少”的效果。(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市政局配合)

2.加大对货物运输车辆漏撒行为的查处,督促货物运输车辆做好遮盖、防尘措施,减少车辆 “抛、洒、漏”现象。(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市综合执法局、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驶入禁行区域;加强机动车排气检测,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五)加大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控制。

开展露天烧烤摊点的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港口区渔氵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中港建筑公司办公楼)、大海花园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和防城区档案局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区域的露天烧烤摊点,重新集中规划烧烤摊点,督促其转移至室内营业,并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市综合执法局、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市政管理配合)

(六)加强研判,有效应对。

当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项目PM10浓度超过51微克/立方米,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负责研究分析PM10浓度趋势。负责及时向2016年防城港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必要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会研判分析和落实应对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七)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污染控制。

1.合理划定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引导市民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依法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违规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市安监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

2.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市民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委宣传部牵头,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大淘汰燃煤小锅炉力度。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6年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3台,禁止城市建成区新建20/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配合〕

(九)加强督查,确保取得成效。

在开展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期间,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市环保局适时开展督查工作,督促各责任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2016年防城港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职责,细化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狠抓整改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辖区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和要求,落实重点区域的联防联控的协调机制。

(三)2016年防城港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须明确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和报送联络员,从20166月起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开展的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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